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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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会议上
颍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区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颍州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促进优化环境,提升服务大局实效
立足检察职能,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为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致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通过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平等保护、讲究方式方法、加强风险研判、化解社会矛盾等措施,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共起诉金融犯罪2人,更好防范金融风险,全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人,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共起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人,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参与“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治安稳定, 努力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我区社会治安新形势,针对“盗、抢、骗、销”四类案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充分行使逮捕权、慎用相对不起诉权,做到从严从快办理,截止到2017年11月底,审查逮捕323人、审查起诉679人、提起公诉596人。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衔接,督促侦查机关立案4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
——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受理控告申诉98件,其中举报线索14件,申请立案监督17件,民事申诉16件,其他51件,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在每周一检察长集中接访基础上,实行院领导每日接访,采取各部门联合接访和律师参与化解纠纷矛盾接访,加强与基层组织沟通协调,合理运用法律程序,认真执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妥善化解信访案件,受到市检察院的表扬。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就农村公路的认定达成共识,从而进一步规范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办理工作,共同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二)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认真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各项要求,对承担的三合镇三星行政村、马寨乡宋寨行政村、朱大庄行政村和姚老家行政村进行单位包村,先后派出4名干警到帮扶村挂职扶贫队长,专司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完成帮扶贫困户的脱贫攻坚任务。对帮扶的148户贫困户核准信息、走访调研、制定精准脱贫措施,确保脱贫目标的顺利实现。3名干警分别被区委、区政府和马寨乡政府评为优秀驻村干部和优秀帮扶干警,我院被马寨乡政府评为十佳扶贫先进单位。
二、强化维稳措施,助推“平安颍州”建设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324件406人,批准逮捕261件32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30件679人,提起公诉500件596人。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加大对杀人、强奸、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73人、提起公诉107人;对涉毒案件31人批准逮捕、31人提起公诉;对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91人批准逮捕、157人提起公诉;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破坏社会秩序犯罪案件批准逮捕69人、提起公诉91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
(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对轻微犯罪人员实行轻缓的刑事司法政策,该从轻的依法从轻处理,特别是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初犯、偶犯和过失犯,不断加大教育挽救力度,兼顾法理和情理。对无逮捕必要的61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轻微的 22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如办理的陆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考虑到容留的对象是近亲属,符合从宽的情节,报案人又系陆某某丈夫,为避免其因举报行为遭受不利影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我院对陆某某做出相对不起诉,既达到了教育作用,又促进了家庭和谐,保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全面加强检察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公正司法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着力增强对诉讼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强化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
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1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面监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7件;纠正漏捕9人,纠漏后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对30件32人依法作出绝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决定;同意公安机关撤回起诉9件9人;提出刑事抗诉2件3人,其中1件1人已得到市院的支持;纠正遗漏同案犯3人。
(二)强化刑事执行监督
共对社区矫正人员807人进行日常检察,对严重违反监管规矩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督促收监执行3人;对监管活动、刑罚交付执行等环节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1件;审查起诉监狱内罪犯又犯罪案件4件;对4名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人员进行集中清理,对系未成年人唯一抚养人等原因未执行刑罚的加强跟踪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活动,对196人监督执行财产刑。
(三)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2件;依法提请抗诉4件,市院支持起诉2件,法院改判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办理督促行政履职案件18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推动工作取得新进展;诚恳接受区政协对民行检察工作的建议,努力促进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助推监察体制改革
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司法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司改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建立健全员额制检察官配套工作机制
初步建立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全面规范办案职权清单,明确界定员额检察官、检察长、检委会的职责权限和责任归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确定案件承办确定机制,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防止人为干预,从源头上规范办案行为;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坚持以上率下,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62件;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为员额检察官提供智力支持;建立案件评查机制,自4月份起,对审结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共评查467件,案均问题0.6处。
(二)稳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员额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的格局已经形成。25名员额检察官完成等级评定和职级套改工作;顺利完成2017年度员额检察官的遴选申报工作;10月份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三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我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积极动员部署,以实际行动助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持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力量。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规模不降,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2017年,全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12人,滥用职权案件1件4人。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打防结合 、标本兼治”方针,提交的年度报告得到区委书记的重要批示。撰写职务犯罪分析5次,预防调查2次;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7次,开展警示教育及职务犯罪预防讲座7次,与区卫计委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提高干部职工预防职务犯罪自觉性。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通过签订预防职务犯罪目标责任书,将之列入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内容,从而督促各单位履行预防职责,落实预防措施。
——做好人财物的交接工作。始终保持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人员稳定,做深做细做实思想工作,在人员微调时注重有进有出、能力担当,做到转隶队伍“人数不少 、素质不降、战力不减”。在已经转隶的13名同志中,60后1人、70后4人、80后5人、90后3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7人。及时做好卷宗归档、案件线索移交和相关资产登记工作,积极为我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五、强化自身建设,大力提升公信力
(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工会、妇委会、机关党委正式成立,组织机构初步健全。认真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交流发言并发布在内网,供全院干警学习。各支部探索“党建+业务”模式,突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以慰问革命老军人、走访慰问贫困户、利用红色资源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参观大美阜阳建设、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形式,丰富党员活动日内容,强化党员意识。认真落实《颍州区人民检察院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警思想状态,加强人员管理和党风廉政教育,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牢牢抓在手中
自觉把全面从严治检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强化干警的底线意识。编订《颍州区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编》,修订完善45项制度,重新编纂十余项制度,始终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保持“零容忍”,对举报线索初核6件,立案调查3件,对3名干警给予党政纪处分。从严执行“八项规定”,狠抓纪律禁令的贯彻执行,重点对工作秩序、会风会纪、公务用车、八小时以外开展检务督察8次;实行上下班4次人像考勤机制,坚持对干警的在岗在位、工作纪律、环境卫生等进行经常性检查,共进行效能检查35次,狠治 “慵、懒、散、慢”;充分运用考核机制,把扶贫、党建、效能作为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强化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认真落实整改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做到责任分解、细化措施到部门,严格整改期限和效果,把带队伍的责任落实到每位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
(三)坚持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
扎实开展常态化案件流程监管,进行案件风险评估431次;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对538件进行案件超期预警监控,发起口头监控94件;制作电子卷宗252件598册。修订检委会议事规则、议题标准,制定检委会决定执行情况督察办法。共召开检委会19次,其中讨论案件19件、议事17件,组织检委会集体学习5次,检委会议事结构日趋合理。继续深入开展“周读月训”活动,使之与岗位练兵活动相结合。将“月训”缩短至每半月一训,员额内检察官谈办案经验,交流学习体会,共举办月训活动18次,检察长和员额内检察官分别上台交流办案经验。强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积极推行涵盖司法办案、检察办公等多个方面的检察智能语音系统,缩短检察工作周期,有效解放检察“生产力”。
(四)坚持自觉接受监督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审议和票决;在区两会期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建议300多人次。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检务公开,通过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官方网站、手机短信、报刊杂志等“六位一体”信息渠道发布检察动态和案件信息800余条、重要案件信息19条。针对李某某申请民事诉讼监督一案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增强案件办理审查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的认可度;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认真应对涉检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年来,我院的检察工作都有不同程度的新进展,部分专项工作被上级评为先进,62人次受到区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表彰,其中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预防科长,3人被评为全市公诉业务论辩赛最佳辩手和优秀辩手,并荣获“最佳辩论团队”荣誉称号;3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创历史新高;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区委、市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是党建工作仍有待加强。党建宣传氛围不浓、开展活动的自主性不强、创新能力不足、标准化程度不高。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缺乏、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水平有待提升。三是纪律作风需进一步整饬。“慵、懒、散、慢”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四是司法不规范问题仍存在,部分干警“粗心、粗放、粗糙”工作作风依然存在。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采取积极措施,妥善解决这些问题。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院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为主线、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为着力点,以规范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为颍州区社会平安稳定、经济社会繁荣美丽作出积极贡献。
一、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上再有新贡献
聚焦民生民利,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聚焦创新引领,针对颍州区经济的发展特点,切实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阻碍、破坏改革创新的行为,保障经济社会创新发展。聚焦绿色发展,对违规执法、怠于履职等行为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方式开展监督,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坚决惩处危害环境违法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
二、在推动平安颍州建设上再有新业绩
坚决打击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电信诈骗等犯罪惩治力度,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感。聚焦个案正义,注重案结事了,着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等工作,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司法诉求,促进在法治轨道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规定,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对虚假诉讼、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刑事执行中的不规范、不公正问题 。在办案中注重三个统一,聚焦个案正义,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
三、在深入推进改革上再有新进展
严格落实上级部署,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实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切实把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全面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抓住关键节点强化监督制约,绝不允许逐利违法、徇私枉法。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现队伍精细化和扁平化管理,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水平;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网络等新媒体,及时公布社会关注案件处理情况。实行科技强检战略,运用科技成果推动检察业务新发展。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配合,做好工作对接,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为廉洁颍州建设贡献力量。
四、在从实从严管理检察队伍上再有新举措
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大的历史意义,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多种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在弄通上下功夫、做实上下功夫。积极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各种培训活动,推动全体检察干警深学细悟、入脑入心、融汇贯通。
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真正形成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保障自身严格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2017年,是区检察院奋力拼搏、务实进取的一年,是检察工作高位发展、不断提升的一年。2018年,是检察工作面临更多机遇、遭遇更多挑战的一年,也将是区检察院谋划新思路、再创新辉煌的一年。在新的征途上,我们将认真完成区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以更主动的服务、更优良的作风、更优异的业绩,回报全区人民的厚望和期待,为实现幸福美丽颍州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