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抗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组织刑事检察综合性会议或活动,牵头开展刑事办案综合研判。
联系电话:0558-2170702
负责人:刘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