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2018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针对重点领域、抓住薄弱环节,明确要求打好环境保护领域三个保卫战和七大标志性重要战役,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深入推进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和农村环保工程在安徽深入开展。
生态文明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能。2017年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后,颍州区人民检察院立足颍州实际,将生态环境保护和公益诉讼检察有机结合,创新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6月19日上午,为贯彻落实蓝天保卫战的战略部署,颍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筹)联合颍州区水产办公室一起巡航督查泉河,共同开展环保督查行动。
在巡航督查过程中,第四检察部向颍州区水产办公室的负责人详细了解了目前颍州区水产的规模和现状,以及针对环境保护所采取的一些措施。
这次的行动,是第四检察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寻找妥善解决办法,争取行政机关的理解和配合,推动主动履职纠错,促进生态环境公益损害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的工作方法之一。在以后的工作中,第四检察部(筹)将不断加强跟进监督,全面掌握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督促行政机关落实整改,防止不回复、回复不及时、不整改、整改不彻底等现象,促进绝大部分生态环保案件在诉前阶段得以有效解决。这一行动,较好地促进了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在深入实际工作中,不断找准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保结合点,精准发力,推动生态环保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开展。将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以更大的作为回应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
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是系统工程,检察机关必须久久为功,锲而不舍,我们将把这项机制长期坚持下去,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充实。征程万里,信念如磐。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不忘初心,主动适应社会矛盾发生的新变化,自觉尊崇宪法,严格实施宪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一重要指示,继续前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依法行政作出自己的努力!
第四检察部(筹)与颍州区水产办公室一行
准备巡航督查泉河的环保情况
第四检察部(筹)巡航督查泉河进行中
第四检察部(筹)巡航督查泉河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