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也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为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外部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4月18日,颍州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到王店司法所开展司法规范化检查。
活动中,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本次检察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查阅工作档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情况、日常监管、请销假审批等开展细致检查。随后,人民监督员与检察干警共同查看社区矫正“鹰眼”智能监管平台并进行实际操作,随机抽查社区矫正对象的打卡情况和实时轨迹,切身体会社区矫正与信息技术的跨界整合。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参与此次检查,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同时也直观感受到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的规范性。
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不仅扩大了检察监督的社会参与度,还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下一步,颍州区院将继续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与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融合发展,不断创新和完善检察监督机制,助力刑执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