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颍州区检察院接到西湖镇辖区内存在一处在泉河大坝堤防安全保护区挖土建房危害防洪安全的案件线索,经多次现场调查发现,该建房虽经属地政府批准建设,但村民擅自在地下深挖3米多进行房屋建设,严重影响了堤防安全。因地下建设已基本完成,直接拆除极易引发群众矛盾。为妥善处理该问题,2023年1月10日,区检察院积极主动联系泉河管理中心、西湖镇政府召开协调会,并邀请案件当事人参加会议。会上,考虑到房屋位于堤防安全保护区的特殊性,泉河管理中心和西湖镇政府从保障房屋质量安全与河道堤防安全的角度提出了专业化的处理方案,确保当事人损失最小化、修复程序最简化。且通过参会单位的现场释法说理,当事人表示立即开展拆除回填等工作,切实消除堤防安全隐患后再进行合法建设。后续,区检察院、泉河管理中心和西湖镇政府将持续跟进确保违法情形消除到位。
河道安全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颍州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足“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共同治理,实现了公益诉讼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有机结合,合力解决了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