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刑判项的执行,对充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权威,有效实现刑罚目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根据省院第五检察部下发的通知要求,我院于2020年5月至9月组织开展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为推动财产刑执行检察不断深入,我院转变监督理念,进一步增强对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由院领导带队,与颍州法院围绕财产刑执行的活动开展沟通座谈。明确立案环节作为财产刑执行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将监督尚未执行完毕的财产刑案件进入执行立案程序作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应移送立案而不移送等问题。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口头纠正与发出纠正违法相结合的方式,对梳理的颍州法院2013年以来生效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案件中仍未移送立案执行的185人开展了逐人监督,经督促现已全部移送立案并进入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