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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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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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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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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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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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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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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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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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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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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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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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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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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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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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颍州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8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察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阜阳市市直机关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455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90.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于2020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车辆更新;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价款、车辆购置税和其他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