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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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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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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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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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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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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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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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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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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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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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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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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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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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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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颍州区检察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与2017年预算减少1万。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区厉行节约要求,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市区单位业务检查指导和考察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三十六条要求,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颍州区机关事业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2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