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颍州区检察院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1-12  作者:颍州区检察院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起草、审核文件;综合处理检察信息、编发检察简报;负责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院文电处理、检察统计、检察通讯、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秘书事务及办公秩序的管理工作;负责院机关办公、办案等各种经费的申请、核算和管理以及各种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和分配;负责院的财务、行政事务、固定资产管理以及自侦案件扣押款物的保存和管理;负责全院的后勤服务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的安全保卫和车辆使用管理、房地产管理等工作。 

  (二)政工科(副科级) 

  协助地方党委抓好院的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院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检察队伍管理工作;制定干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工作;负责院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检察干警的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以及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工作。 

  (三)侦查监督科 

  负责对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承办公安机关和本院侦查部门提请不批捕案件的复议、复核以及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负责与业务有关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指导工作。 

  (四)公诉科 

  负责对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负责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负责对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不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公安机关提请本院复议、复核的不起诉案件进行审查;负责与业务有关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指导工作。 

  (五)监所检察科 

  负责对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过程中的虐待被监管人员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的侦查工作。  

  (六)民事行政检察科   

  承办不服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案件,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对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抗诉案件,出庭履行职务。 

  (七)控告申诉检察科(与举报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投案自首;对举报线索进行审查、分流和初查;负责检察机关管辖的实名举报的初查及反馈工作;负责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承办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刑事赔偿案件;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督促检查有关案件的查报结果。 

  (八)法律政策研究室(与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对人民检察院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的情况以及执行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有关检察业务工作的调研和规章制度的起草等工作;承办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承办人民监督员日常工作;承办检察官协会日常工作;收集管理图书资料。 

  (九)检察技术科 

  负责对与案件有关材料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参与有关司法鉴定工作和勘验取证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网络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网络仪器设备的配置、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警务科(法警大队) 

  落实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制定司法警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管理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组织司法警察进行训练;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组织司法警察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法警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十一)计财装备科 

  负责全院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对省、市院补助的侦查技术设备、基本建设经费进行使用和管理;负责全院的固定资产、技术装备、交通工具、武器弹药、服装的计划、购置、发放和管理;负责全院后勤服务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行政管理、保卫、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工作。 

  (十二)案件管理办公室 

  对本院各业务部门所办理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监督管理,对办案期限及时预警,对违反办案时限的情形及时处理,加强对案件流程管理,对案件管理日常工作中不规范执法、办案等行为,及时提出管理意见,规范案件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颍州区人民检察院纳入颍州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一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颍州区检察院 

行政单位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本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幸福颍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部分 颍州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颍州区检察院2018年度可支配收入1687.66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1687.66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143.51万元,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44.16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财政发展改革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8.77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90万元,占18%,医疗卫生支出41.39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77.60万元,占4% 

  二、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颍州区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7.66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327.22万元,减少19%,增加原因主要是检察机制的改革,干警工资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1268.77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90万元,占18%;医疗卫生支出41.39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77.60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预算1268.7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3.88万元,增长11 %,增长(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665.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管理”预算544.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案业务和装备业务方面的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299.90万元,比 2017年预算增加166.28万元,增加55%。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165.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134.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 年预算41.3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93万元,增加14 %,增加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预算77.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1.12万元,增加14%,增加(减少)原因主要是在职人数增加和工资调增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颍州区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3.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5.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78.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9.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颍州区检察院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颍州区检察院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颍州区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颍州区检察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1687.6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颍州区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168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7.66万元,占100% 

  八、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颍州区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1687.6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27.22万元,增加19%其中,基本支出1143.51万元,占6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44.16万元,占32%,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支出和装备购置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颍州区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区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日常运转办公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颍州区检察院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万元,省共建项目54万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颍州区检察院2017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21.5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887.66万元;车辆14辆,价值291.56万元。通用设备1167台(套),价值690.6万元;专用设备122台(套),价值60.16万元;用具、装具1126件(套),价值80.41万元。 

  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03元,主要包括:(台式电脑6万元,文件转换系统40万元,彩色多功能一体机2万元,固定资产管理软件20万元,院史馆35万)。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颍州区检察院2018部门预算表 

  附件: 

  1.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5. 2018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6. 2018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7. 201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