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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0检察工作报告】颍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党的建设和检察监督工作,围绕我区工作大局,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新时代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第一要务,为颍州发展提供“检察服务”

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努力为颍州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主动投身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将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选派9名干警到3个社区协助开展出入登记、防疫宣传、测温消毒等项工作,50名干警在所居社区参与志愿者服务。主动防范疫情期间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坚持多元化解矛盾和诉源治理,积极引导当事人调解协商,有效化解涉疫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

——全面助推“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互联网诈骗犯罪、非法传销犯罪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32人,起诉34人,全力营造良好社会发展环境。坚持严惩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配合做好利益受损群体稳控疏导,派员提前介入“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对其中的虚假诉讼案件深挖细查,调查法院卷宗200件全力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将帮扶措施用到极致,确保贫困户如期摘帽,脱贫户不发生返贫致困问题。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积极提供司法救助,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开展蓝天保卫战,围绕农村水域安全开展专项活动。对小区内毁绿现象,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针对禁渔期、禁渔区内的捕鱼行为人,启动民事检察公益诉讼程序,保护我区的自然生态环境。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制定年度专项斗争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举办的扫黑除恶业务培训,增强依法办案能力。提前介入涉恶案件2件,提起公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2件48人。严格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大对财产追缴、没收力度。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复查,严格落实“三级签字背书”等各项工作制度,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就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依法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积极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检察办案意见,扎实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51”工程,保企业、稳就业,助力复工复产。开展主题为“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邀请优秀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院零距离感受新时代检察工作。与区工商联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健全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常态化联系机制的工作办法》,夯实护航民企发展的基础平台。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严防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让民营企业聚精会神抓发展。

二、围绕社会稳定,为平安颍州提供“检察保障”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强化检察环节维安护稳,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65370,批准逮捕212件280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75800,提起公诉502706人。严惩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批准逮捕34人,起诉83人。批准逮捕“盗、抢、骗”等侵财型犯罪85人,起诉111人。严肃惩治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批准逮捕26人,起诉22人。坚决履行惩治腐败的政治、法治责任,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对职务犯罪形成打击合力,派员提前介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5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件9人,提起公诉7件9人,已判决5件6人。

——有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依法适用、应用尽用”,我院审结一审公诉案件80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76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适用率84.5%,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494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合计472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人数的95.5%,不断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解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进刑事速裁工作,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区法院、区司法局出台《关于颍州区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实施细则》,区法院适用速裁程序25分钟审结5件认罪认罚案件。

——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依法批捕1820人,起诉2836人。挂牌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公开送达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检察建议。开设普法教育“云课堂”,做到疫情期间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停步。院团委儿童节开展“微心愿”爱心志愿活动,慰问贫困家庭儿童。联合颍州区妇联、“小树皮”心理研究所在阜阳市未成年人救助站为未成年被害人做心理疏导。检察长、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检察进校园”活动。坚持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强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检察,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堤坝。

——着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5年来的信访积案以及重复访、进京赴省访进行摸排清理上报,确保信访秩序稳定。接收上级检察机关及其他形式群众来信140件,全部按规定完成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承办业务部门完成三个月内群众来信办理结果答复28件。开展主题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检察长接待群众信访16人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7.6万元。

三、聚焦监督主业,为促进公平正义彰显“检察担当”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法加强刑事诉讼全过程的法律监督。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人;监督撤案10件不批准逮捕89人;不起诉97人;纠正漏诉7人;书面提出纠正违法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8件,确保不枉不纵、无漏无错。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799人开展日常检察,督促收监执行7人;对监管活动、刑罚交付执行等环节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意见40件均被采纳提出检察建议29件均被采纳。在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中,督促移送立案并进入执行程序103人。社区矫正对象赵某某投身援鄂抗疫有重大立功表现,我院按程序提出减刑建议并被采纳,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缓刑考验期由五年减为三年,该案是新《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全国第一起社区矫正对象减刑案。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通过认真审查申诉材料、法律知识宣传和广泛走访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大幅提升。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6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提请市院抗诉13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7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1件,支持有关主体提起民事诉讼75件。

——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守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瓶装燃气安全、废弃船只占用河道等系列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行政机关纠正或履职64件,办理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案件12件。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开展农村中小学饮用水安全检察给予充分肯定。

四、深化司法改革,为促进检察工作打造“检察样板”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化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做好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严格规范入额院领导办案,领导直接办案成为常态。开展优化刑事“案-件比”攻坚,督促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进一步优化办案组织和权力清单,建立以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检察官业绩考核体系,实行系统随机分案,促进检察官依法履职、公正办案。

——实行内设机构扁平化管理。任命内设机构负责人,提高部门负责人工作积极性。优化人员配置,新进的17名聘用制书记员充实到各部室,减缓人少案多、人少事多的矛盾,办案资源配备进一步优化,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的质效进一步提升。

——落实律师执业保障机制。保障当事人和律师权利,实现律师阅卷智能化,安排律师阅卷296人次,办理全市首例律师异地阅卷4人次,办理律师辩护与代理预约183次,接收律师和当事人申请事项材料119件。

——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办案、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支撑,助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打好网信建设基础,加强专业人员的培养,规范各种平台软件的使用,制作电子卷宗522件1669册,协助刑检部门远程提讯226人次。推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建设,“206”系统部署推广以来,共录入案件600余件。

——多举措规范司法行为。采取强化案件流程管理、数据录入责任倒查、案件信息公开、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干警执法档案等多种举措,共评查案件671卷。加强对刑检、控申、民行等业务部门和重要岗位执法活动监督,口头提示83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32件,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对2014年至2018年底受理的诉讼案卷2844卷进行清理归档。

五、全面提升素能,为新时代需要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区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和推进,把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位置,做好计划安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落到实处。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采取的各项重大举措,及时报送区委及区委政法委。全年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检察工作8次。

——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并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各支部把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全年党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建工作责任细则》等制度,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疫情期间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视频会议,确保特殊时期学习不断线,安排部署、协调调度不中断。

——建强意识形态阵地。严格微信、QQ工作群规范管理,从制度上规范干警文明用网的行为,严肃舆论宣传纪律,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把控干警发表传播不当言论,适时加强涉检舆情监测,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及时调整网评员队伍,实时掌握网络舆情,引导干警客观评判热点问题。

——加强政治业务素能培训。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加强党性锻炼为基石,转变作风为重点,提高党员干部队伍能力为核心,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对人才学历教育、素能培训和实践锻炼,分层分类开展岗位练兵,加强领导能力、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全面加强《民法典》、执法基本规范培训。积极实施“州检格物”素能提升工程,培养和锻造青年英才、业务骨干。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主题培训和调训,大力开展各类培训和讲座。在全院倡导运用检答网,将指导性案例学习部署到各业务部门,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刑检部门每周三开展“夜学”的经验做法被推荐到高检院。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讲忠诚、严法纪、强震慑”专题警示,结合赵正永、张振、赵军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组织干警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刑警队长的黑白人生》,开展致全体干警家属一封信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明底线,警钟长鸣。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席会议制度,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会商研判。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与干警日常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40余人次,与17名新聘用书记员开展入职前的集体廉政谈话。建立《分级家访制度》全面了解干警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开展检察队伍“13+2+1”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学规矩、守纪律、强规范”纪律作风集中整顿,以“整风精神”整饬纪律作风。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报告事项,引导干警从“要我填”向“我要填”转变。构建员额检察官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检务督察,继续落实每周效能检查制度,从严管理检察队伍

——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始终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检察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诉讼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1名副检察长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接受评议。认真及时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事项。自觉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47名执法执纪监督员、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和参与公开听证等活动11次。加强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22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5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采取线下走上街头、深入乡镇、社区开展法治宣传,线上运用新媒体平台,讲好检察故事,共发表各类宣传稿件202篇。

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荣获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被区直工委评为优秀组织,在全省检察机关岗位练兵、全市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中共7人次受到区委、政府省检和市检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配合与制约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颍州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一是思想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服务保障颍州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在谋划检察工作的思路举措上还要研深研透。二是法律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全面,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深度还不够,公益诉讼工作还需加强,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还要落细落实。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后的工作效能释放还不充分,在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提升工作实效上还要谋深谋远。四是检察队伍“四化”建设还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不够,在提升队伍综合素养、强化队伍监督管理上还要加压加力。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打算

“十四五”时期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区委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优质高效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我区建成“皖北新中心、品质首善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定不移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主动担当谋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区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聚焦“十四五”发展规划,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等方面的新需求,深化态势分析,细化服务举措,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勇于作为护民生。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小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钱袋子的安全 ”,保障民生安全,昭示检察机关人民属性

——依法护航助发展。紧盯民企发展存在的困难和瓶颈问题,想在前、做在前、服务保障在前构建诚信有序的营商环境,让投资者、经营者进得来、留得住、能安心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继续严惩危害民企权益的各类犯罪,创新举措,用检察温度拉升民企发展高度。

 

二、坚定不移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遵循,充实完善请示汇报制度,厚植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根基。着力推进政法教育整顿,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端正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始终把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各个方面。

——攻坚克难提素能。建立完善以理论培训、实战练兵为主的业务素能提升机制,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强化人才培养,优化人才结构,着力解决“本领恐慌”能力不足问题,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质效。

——长效监督强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探索完善内部监督的方式,主动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建立相关制度保障,夯实检察工作组织基础。坚持把“强责任”摆在重要位置,甘做“闯将”当“愚公”,既要带兵“攻山头”,也要扛旗“打冲锋”,以实打实的工作成效,积极服务保障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坚定不移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

——严把案件质量关,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把准案件定性、规范办案流程,加强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刑事犯罪的依法打击力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司法为民,着力化解矛盾风险。以人民为中心,增强服务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潜在风险研判,拓宽矛盾化解载体。细化“温暖控申”具体措施,保障大局和谐稳定。

——突出专项引领,抓实典型打造精品。树牢品牌意识精品意识,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等专项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凝聚多方合力,努力办成一批有影响有示范的典型案件、精品案件。

四、坚定不移推进检务管理科学化建设

——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提升应用实效。促进科技强检建设成果与执法办案、检务保障、综合管理深度融合,提高科技应用能力,主动适应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要求。

——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升决策水平。加强领导班子科学管理水平,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院领导带头抓落实,既要敢于担当,又要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决策科学、管理高效。

各位代表,行程万里,不忘初心。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立足职能,锐意进取,为我区打造新阶段、现代化、幸福美丽的首善之区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与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