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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检察工作报告】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5日在颍州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颍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艾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区检察院2013年的工作情况和2014年的工作安排向大会做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3年,我院在市院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区跨越发展战略部署,按照区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自觉践行检察工作主题,全面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努力推进平安颍州建设,维护稳定有新作为 

   我院坚持把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不断创新检察维稳工作模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力度。依法、准确、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73人,批准逮捕421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829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670人。立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涉罪外来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立足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探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完善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法律文书说理等制度,对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严格按照新刑诉法的要求,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慎用逮捕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没有逮捕必要的67人不批准逮捕;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作出相对不起诉87人。 

   ——切实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积极探索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信访预警机制建设,建立紧急信访、群体信访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保持涉检进省赴京“零上访”的记录。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检察长巡回接待制度、首办责任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提高信访群众的满意度。 

   (二)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新成绩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惠民案件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20人。其中:贪污案件1件1人、贿赂案件9件9人、挪用公款案2件2人、滥用职权案3件4人、徇私枉法案1件1人,并案侦查其他案件3件3人。 

   ——查办职务犯罪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优化工作模式,提升侦查理念,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件数和人数分别比2012年同期相比增长137%和53%。立案侦查重特大案件14件,占立案总数的74%。如查办的阜阳市房产部门高某、宋某某在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登记过程中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大量税款流失。我院对高某、宋某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依法立案侦查,起诉至法院后分别对二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八年。在查办此案中,我院又发现该部门沙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连某某、刘某某、牛某某、杨某某等人涉嫌行贿犯罪。目前,上述人员在立案侦查后均起诉至法院。此窝案、串案的成功查办,打开了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新局面。 

   ——执法质量进一步提升。在办案中,我们加强自侦案件的跟踪指导,对取证方向、侦查程序、安全防范措施以及侦查力量组织配备的每一个细节随时掌握。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持审录分离和随案移送审查。不断加强对办案各个环节的督导和巡查,坚决杜绝不文明办案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强化。从调查研究和整章建制入手,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9月份,经区领导同意,对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从而加强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进乡村活动,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廉政意识。积极主动深入党校、税务部门、国企等单位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课。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8次,开展预防调查7次,案例分析15件,提出预防建议20件,认真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8次。通过查询,取消了3家单位的竞标资格,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努力推进法治颍州建设,维护公正有新成效 

   认真落实“理性监督、注重质量、讲究方法、提升效果”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大力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63人、不起诉110人;依法追加逮捕20人;追加起诉4人。 

  ——大力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2件2人;依法对全区社区矫正人员考察2次,书面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件,依法办理狱内服刑罪犯犯罪案件3件3人。 

  ——大力加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6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3件、市检察院支持抗诉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6件,法院改判2件。对人民法院正确的判决、裁定,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执法公信有新提升 

   始终把自身过硬和保障有力作为检察工作开展的基石,当作检察业绩提升的动力。 

  ——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强化。积极组织开展“兴学风、转作风、清政风、树新风”行动等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共组织政治学习49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进行廉政教育8次。院党组安排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讲授检察业务知识,拓宽干警的知识面。44位干警在“周读月训”读书学习活动中走上讲台推荐文章,提升了检察干警对读书的浓厚兴趣。以“六个一”为内容的道德讲堂活动,得到区文明办的肯定和好评。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志愿者活动,引导全院干警发挥特长,积极参与地方公益事业和文明创建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坚持“内培为主,外培为辅,内外互补”的原则,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658人次。从4月份起,组织开展了“学规范、知规范、守规范”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使检察人员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内容的理解与把握,并熟练运用到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2014年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要求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该系统将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纳入系统设计理念中,对办案程序进行统一梳理,对办案流程进行规范设置,对办案环节进行节点控制,有助于强化执法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时效意识,避免违反程序办案、超期办案等不规范情形,从而有效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我们将之列入年度岗位练兵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培训,做到思想发动、综合保障、人员参训、操作练习四到位,使全体干警熟练掌握应用系统基本功能和基本操作,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达到“全员、全面、全程”的应用系统使用目标。 

   ——内部监督进一步增强。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进一步推进案件统一管理工作,结合刑诉法、民诉法修改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职责任务的变化,强化案件流程管理、质量管理,及时纠正、有效防止执法不规范问题。 

   ——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深入查摆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干警作风持续改进。认真落实检务督察制度,加大“督察、暗访、问责”力度,重点纠正和查处工作作风、办公秩序、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开展检务督察4次,切实维护检察纪律的严肃性。 

   ——检察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确保队伍廉洁自律,风清气正。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和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现象发生。通过加强廉洁从检教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并完善警车使用、财务收支、禁酒令等制度,严格执行办案安全的各项硬性规定,外请执法执纪监督员监督、接受人大代表评议、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形式,真正把求真务实、清廉文明的作风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一年来,全院无一例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无一起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始终不渝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一是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向区委报告工作,及时向区委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使区委得以及时了解检察工作的情况。二是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案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结。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和检察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三是坚持走访征求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向代表反馈。通过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和征订检察刊物的形式,让代表深入了解检察工作,更加关系和支持检察工作。根据代表的不同关注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联络工作,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各项检察活动,切实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各位代表,2013年,对于我院而言,是辛苦充实的一年,是攻坚破难的一年,是开拓创新的一年。检察业务、干部工作、教育工作、宣传工作等项检察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居先进位次;被评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区级文明单位;双拥工作合格单位。多人被评为市、区级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在座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必须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各项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三是干警的素质和争先创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从实际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4年度工作安排 

  2014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争创全市、全省检察工作先进为目标,切实履行好各项检察工作职责;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努力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加主动地服务大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会议通过的《决定》,汇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形成了改革理论和政策措施的一系列的重大突破。我们将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切实把工作和力量凝聚到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统一到服务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上来,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围绕执法为民宗旨,更加积极地维护民生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把执法活动作为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载体,坚决依法查办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三)围绕公正价值追求,更加深入地履行监督 

  全面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保障经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大力加强批捕起诉工作。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以及“黄赌毒”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资源能源等犯罪,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切实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的分析、应对和引导,妥善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全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大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并重。继续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就业、征地拆迁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的职务犯罪;着力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开发等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经济建设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积极参与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继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充分利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 

  ——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切实抓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贯彻实施,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的关系,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质量,改进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重点加强对刑事立案、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切实把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规范执法行为的法律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重视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认真研究、及时解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围绕树立良好形象,更加扎实地建设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素质强检、从严治检、从优待检、文化育检,以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素质建设、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检察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夯实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能力,努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着力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五)围绕提升执法公信力,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要求,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自觉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充分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监督执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等作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真诚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步伐,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