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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5年检察专项报告】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4年以来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情况报如下,请予审议 

  2014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力度大、质量高、效果好为标准,以深化司法体制和侦查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建设高素质反贪队伍为保障,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切实推动反贪污贿赂工作全面深入健康发展,为促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 

  2014年至2015年9月,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3件30人。其中,贪污案件5件9人,受贿案件15件18人,行贿案件2件2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大案23件30人,大案率100%。 

  (一)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 

  一是统一执法理念,全力服务中心。始终坚持将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作为反贪执法办案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首要工作任务,及时找准反贪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进党校”等社会化预防,积极促进国家机关、党员干部、社会公民形成弘扬核心价值和优化发展环境的人文认同。 

  (二)把握惩治方向,突出办案重点 

  2014年以来,我院把区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办案重点。共查办征地动迁、扶贫救济、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三农补贴”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24件26人,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如查处原阜阳市妇幼保健医院院长侯广群在任职期间,为他人在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的承建、医药购销和医疗器械的采购以及工作的安排和变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和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受贿案件;注重集中力量查办大案和有影响的案件,如办理市院交办的原太和县土地局局长苗同贺特大受贿案件、原颍泉区国税局局长王若冰特大受贿案。在办案过程中,我院注重抓系统、系统抓,查处了一批窝案,有效的遏制了该行业、地区的塌方式、系统性腐败。如我院办理颍州区颍西办事处卜子社区原主任卢秀英涉嫌贪污案件,随之开展了查处基层组织贪污贿赂犯罪的专项行动,相继查处了颍西办事处卜子社区原党总支书记王怀现、刘玉华,原生产队长丁显影、张广峰、陈炳付、王明德涉嫌贪污案件,有效遏制了基层腐败分子在拆迁领域的犯罪活动。2014年下半年,我院对国土资源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先后有6名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人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注重方式方法,提升办案效果 

  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或激化矛盾的案件开展风险研判,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慎重查封、扣押、冻结发案单位的财产或账户,对关键岗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适时通报发案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促使其做好工作衔接。将沟通协调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大力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四)以人民群众为依靠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 

  一是依靠群众拓宽案源渠道。开通“12309”统一举报电话,完善网上举报平台,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依托检察服务站走访基层、召开座谈会,收集和排查职务犯罪线索。二是依靠群众突破案件。充分运用各类群体提供的不同情报信息,综合分析,选准突破口,提高查案效率。充分依托发案单位群众的帮助和社会各方的协助,尽可能全面地搜集涉案证据,完善证据锁链。充分依靠发案单位干部群众、与当事人关系密切的特定对象提供有用信息,快速找到涉案当事人。三是依靠群众解决办案难题。通过与犯罪嫌疑人有经济、社会交往的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嫌疑人的相关经济业务活动。充分依托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程序设计、通讯解密、卫生医疗等各方面专业人才,及时解决办案工作中遇到的各种专业性疑难问题,为办案工作提供专业服务和技术支持。 

  二、以构建预防网络为抓手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 

  (一)注重服务保障,探索开展前置预防 

  积极介入重点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环节开展同步介入预防,开展警示教育50场次,提供预防咨询42次。认真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推行了“白加黑”“5+2”的便民查询措施,受到查询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好评,共接受查询2402次。 

  (二)注重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延伸预防 

  根据发案情况,深入剖析犯罪根源和管理漏洞,主动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法制宣传,指导发案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共开展预防调查51次,剖析案例9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60件,协助落实预防措施172项。 

  (三)注重扩大影响,深入开展社会预防 

  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定期分析职务犯罪形势、特点和趋势,制定预警、预防对策建议,为区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推进预防教育进党校,2014年以来在党校开展预防教育4场次。制作预防宣传片、微电影3个,开通了“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手机短信”服务平台,摄制的《金钱的诱惑》微电影被省院评为优秀奖,努力形成具有颍州特色的职务犯罪预防模式。 

  三、以改进办案机制为重点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 

  (一)强化一体化办案机制 

  加强业务部门之间的内部协作,最大限度发挥人、财、物的整体效能,切实增强查办大案和行业性、系统性腐败犯罪的能力。加强外部协作配合,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机制,既明确职责分工、依法独立办案,又强化沟通配合,形成反腐合力。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推进反贪污贿赂工作。 

  (二)科学运用“系统办案”工作法 

  针对当前贪污贿赂犯罪主体从个体向群体演化的新情况,积极运用“系统办案”的工作方法,努力扩大案源和办案成果,盯紧行业化、区域化的犯罪链条和群体作案轨迹,深入研究掌握系统发案和群体作案的规律特点,把全程打击犯罪链作为发现线索、拓宽案源、扩大成果的重要措施和途径,统筹使用本院的办案力量,做到纵向深挖、横向拓展,切实增强集约办案、整体办案和规模办案效果。 

  (三)深入推进侦查“两化”建设 

  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侦查办案的新要求,强化侦查信息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加大侦查装备建设投入,积极推进电子取证、数据恢复、话单分析、手机定位等新型侦查装备的应用,加强反贪部门高端侦查装备建设配备与使用,着力推进基础侦查装备建设。 

  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核心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 

  (一)把好规范执法关 

  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为期一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我院依法规范侦查取证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严格执行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程序,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涉案财物处置严格规范。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安全等制度,坚决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确保侦查取证公正文明。 

  (二)把好案件质量关 

  注重侦查取证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综合运用司法鉴定,提取和扣押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侦查措施,及时固定证据,对所办案件力求构建依法、全面、客观的证据体系。案件管理部门通过备案审查、卷宗抽查、案件复查等途径,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同步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办案人员实行案前提醒、案中督察、案后回访,促进安全、规范、文明、廉洁执法。强化案后质量评查,每年对所办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发现办案瑕疵及时纠正。建立干警执法责任档案,推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 

  (三)把好权利保障关 

  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严格履行权利义务告知程序,全面告知其可以向人民监督员反映的监督情形。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严格把握特殊案件许可会见的条件和时限,坚持人性化办案措施,适时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及时采取医疗救治措施,确保患有疾病的涉案人员得到良好的治疗。 

  (四)把好内外监督制约关 

  执行立案侦查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撤案和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等制度。实行案件集中管理,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实行流程监控、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实行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对重大案件从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到最终判决等诉讼阶段,通过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届监督。 

  (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各项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贯彻人大的决定和要求,积极配合人大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 

   以提升队伍素质为基础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 

  (一)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及“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等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反贪工作的政治方向,切实做到“四个忠于”、守纪律、讲规矩,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反腐败神圣职责和使命。 

  (二)牢固树立正确执法理念 

  着力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教育引导,增强检察人员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效率意识和监督意识,牢固树立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切实做到依法办案讲依据、高效办案讲质量、规范办案讲程序、文明办案讲形象、廉洁办案讲纪律、安全办案讲责任。 

  (三)切实加强执法专业化建设 

  深入推进反贪队伍全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干警发现犯罪、侦破案件、收集证据、适用法律等能力。开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专题学习培训,针对反贪工作实践性强的特点,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实战竞赛,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 

  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狠抓反贪队伍廉洁从检各项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行反贪部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一案三卡”、案件回访、执法责任档案等制度,严格落实检务督察,加强对反贪干警履职情况的明察暗访。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14年以来,我院严肃查办各类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工作中仍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办案力量不足。近年来,查办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案多人少矛盾凸现,影响了办案工作顺利开展。新刑诉法实施后,反贪办案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个别干警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二是反贪干警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一定程度上偏低,熟悉经济、金融、证券、科技等专业知识的侦查人才不足。侦查、审讯等能力较为全面的干警不多。三是技术装备落后影响办案工作。侦查技术装备量少质差,侦查工作科技含量低,离科技强检的距离相差还远。 

  这些困难和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反贪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六、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的主要措施 

  面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我院将以法治精神为引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忠实履行职责,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充分发挥重要作用。  

  (一)继续保持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 

  坚持凡腐必反、除恶务尽,既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加大对重点领域案件查处力度,组织开展查办和预防国企领域、民生领域和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加强举报宣传工作,健全完善保护和奖励举报人制度,全面落实实名举报限期答复制度,确保群众举报及其他各类线索及时公正有效处理。深化智慧反贪建设,进一步推进侦查方式转型升级,着力提升运用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服务和辅助办案的能力。落实和完善与反腐败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形成办案工作整体合力。  

  (二)更加重视预防和遏制贪污贿赂犯罪工作 

  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坚持把办案工作与预防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犯罪原因和特点的分析,强化典型案例剖析、检察建议、预防年度报告和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创新预防宣传内容和方式载体,深化预防腐败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全民守法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规范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中的司法行为 

  紧密结合反贪污贿赂工作特点,更加充分认识规范司法在推进反贪污贿赂进程中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对办案活动全程动态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办案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采取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确保反贪侦查权正确行使。深入排查整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反贪污贿赂工作法治化水平。认真落实违反规定干预过问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依法及时顺利查处贪污贿赂犯罪。

  (四)大力加强过硬反贪污贿赂队伍建设 

  继续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反贪污贿赂队伍建设的首位,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增强反贪干警政治定力,坚定理想信念,坚守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职业良知,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担当、干事干净、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高素质反贪队伍。以深化司法改革、检察改革为契机,全面加强反贪队伍全员素能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比武,深入推进反贪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职业保障,调整充实反贪办案力量,优化队伍结构。继续坚持从严治检,促进反贪队伍守纪律讲规矩,廉洁办案,公正司法。  

  (五)更加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进一步拓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渠道,更加自觉地听取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更加及时地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反贪污贿赂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和监督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反贪污贿赂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本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反贪污贿赂工作,充分表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乘势而为,开拓创新,推动反贪污贿赂工作全面深入健康发展,为颍州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