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抗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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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