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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人民检察院、阜阳市公安颍州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并召开首次联席会议
时间:2022-05-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12日,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和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区公安分局举行揭牌仪式,并召开首次联席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刚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区政府副区长、颍州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印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千里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杜刚指出,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既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具体实践,也是推动执法司法进步的重要举措,必将对颍州区执法司法效能提升起到关键作用。并就充分发挥好办公室阵地作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要深刻领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的重要意义,共同贯彻落实好“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新时代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完善办公室机制,提高办案质效。二是坚持同向发力,推进工作互促。要着力提高“两项监督”工作水平,在充分尊重侦查规律、监督需要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力度,努力实现检察监督能力与公安规范化执法能力“双提升”。三是坚持分类分流,实现双赢多赢。要做好类案、多发性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研判综合工作,强化检警“侦捕诉”衔接制约,着眼统一尺度标准,减少认识分歧、规范司法行为,同步实现诉前羁押率和“案件-比”有效降低等目标。四要坚持务实创新,打造颍州品牌。要充分运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平台,在完成挂牌“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谋划自选动作,合力打造特色亮点,在工作机制上进一步拓展、总结、提炼,做出做成品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颍州经验。

      揭牌仪式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第一次联席会议,颍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长云领学了《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智勇对近期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情况进行了通报和问题分析,与会人员就落实《意见》和下一步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下一步,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侦查活动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检警“侦捕诉”衔接,聚焦落实“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为建设平安颍州、法治颍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