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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检察 | 国家司法救助落实处 检察济危助贫解困苦
时间:2020-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检验“国家司法救助攻坚月”专项活动成果,核查政法机关司法救助资金发放状况,2020年5月28日,颍州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胡仁义、执法监督室主任李文红一行先后到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及颍西街道办事处,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开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入户回访核查。 

   在颍西街道办事处代郢社区,胡仁义同志向社区干部了解到,为了核实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情况,颍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多次到社区走访调查。胡仁义对检察机关认真求实精神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国家司法救助是为解决当事人的急迫生活困难而采取的一次性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在实践中,案件审查把关一定要严谨认真,不能将司法救助筒单化,给钱了事、一给了之,检察机关要积极搭建长效联动救助体系,促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的衔接。  

  “感谢检察院为我们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俺一家老小走出困境。”在被救助对象郝云雷家中,郝云雷的妻子韩化芝眼含热泪的向胡书记表达自己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郝云雷是刑事被害人(已死亡)的近亲属,又是退役军人,平时以做泥瓦工为生计,与儿子郝龙(死者)、儿媳王某某共同生活在一起,儿子郝龙与王某某生有三个未成年子女。其家庭收入均以务农务工收入为主,无其他经济收入来源,其家庭属于社区困难群众,由于郝龙被伤害死亡,家庭主要劳动能力丧失,导致生活更加困难,有因案致贫的可能。颍州区检察院在办理这起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从开始受理材料,到最后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全力协调上报其司法救助申请,尽心帮助郝云雷老两口解决实际困难。胡仁义同志对郝云雷家庭进行了慰问,同时对颍州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负责办案,全力助民脱困给予表扬。他指出,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就应当以案件情况为基础,以群众困难为关切、以群众需求为依归,以持续效应为追求,针对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需求,提供更多个性化、差别化帮扶。同时针对这个家庭的子女就学、低保申办等后续帮扶,还需要颍西街道办事处多做工作,确保不出现因案致贫的情况。 

    近年来,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受理控告申诉过程中,积极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查明案情及时上报颍州区委政法委审批,以实际办案来推动因案致残、因案致死的当事人(家庭)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努力实现应救尽救,充分践行政法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传递了检察温暖,彰显了司法的民生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