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
颍州区院:全面学习贯彻《禁酒令》
时间:2018-01-08  作者:戴军  新闻来源: 【字号: | |

    15日下午,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固定的“周读月训”活动时间,各内设机构将周读的重点放在学习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以下简称《禁酒令》)内容,旨在让全体干警熟知禁令、严守禁令,这也是该院全面学习贯彻《禁酒令》的一项举措之一。《禁酒令》印发以来,该院采取“两个加强”,确保《禁酒令》学习执行到位。

    加强学习宣传到位。该院将《禁酒令》列入元旦节日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1229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文静在全体干警会上传达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的通知》文件精神,解读了《禁酒令》的内容,她要求全体干警必须熟知《禁酒令》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牢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观念,自觉做执行《禁酒令》的模范,用实际行动维护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该院通过检察内网、微信群发布《禁酒令》内容,让全体干警随时学习,耳熟能详。15日,该院利用党小组会和周读活动时间,再次组织干警学认真学、反复学,做到入脑入心,自觉践行。

    加强督查务求实效。该院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效能检查、明察暗访、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等形式提高《禁酒令》的执行力,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一律根据相关纪律给予严肃处理,实行对违反禁酒规定的行为“零容忍”。15日下午,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魏秀丽带领效能办人员进行效能检查,并将《禁酒令》执行情况一并列入检查内容,检查发现全体干警能够严格遵守禁令,未发现中午饮酒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