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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体谈话会
时间:2014-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9日上午,颍州区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体谈话会,该院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谈话。党组书记、检察长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大家提出要求。

  艾民同志首先对“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如何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了诠释,使与会人员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会上,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关于“两个责任”重要指示和《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使大家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主体责任划分,切实种好“责任田”。

  结合传达贯彻薛江武检察长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进行集体谈话时的讲话精神和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艾民同志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狠抓严明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认真查处不姑息迁就,真正使全体干警做到有定力、有原则、有纪律、有底线;二是狠抓监督制约。始终盯住自身的问题不放,坚持不懈抓好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真正把全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决不能当老好人,放任自流;三是狠抓改进作风。紧紧抓住纪律作风问题,进一步深化整改活动,严格落实好整改落实方案,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四是狠抓责任分解和责任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任务分解要求,细化落实到人,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艾民同志告诫与会人员,作为部门的负责人,是检察工作的核心骨干,素质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与否,关系到检察工作的顺利推进,大家必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重任,对本部门和分管部门干警不公正、不廉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警醒干警管住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要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带头纠正“四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干警保持良好风气。

  最后,他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的惩防力度,坚持抓早抓小,进一步强化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会上,艾民同志通报了几起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对与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干警把别人的沉痛教训当自己的噩梦来警醒,把别人的问题当自己的错误来汲取,切实认识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都会带来负不起的责任、承担不起的后果,悔恨终生的遗憾,充分认识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既是对组织负责、个人负责,也是对家庭负责、亲情负责。

                                                           (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