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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检察院三项举措严明工作纪律
时间:2014-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颍州区检察院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三个强化”措施严明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该院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中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的通报》、颍州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我区部分单位干部职工作风纪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2013年度机关效能、政风行风与软环境建设民主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精神,要求全体干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以通报的出现的问题为戒,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岗位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是强化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制度。该院要求值班长和带班领导切实负责,规范点名、签到行为。在办公楼大厅设置统一的签到处,严禁提前签到、代签和补签。对临时外出办事等情况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院领导和检务督察部门不定期对干警在岗情况实行抽查,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及时掌握人员去向。认真解决在岗不在状态、出勤不出力的现象,严防人浮于事和精神不振、工作不实等问题。严查 “懒、散、庸、浮”问题,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分管部门查看工作进度,检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业务部门负责人根据干警业务能力和水平,科学合理分工,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对干警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认真查摆和严肃整改检察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漂浮、纪律松弛、自由散漫等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开展教育,针对问题健全制度,针对问题进行整顿,形成祛邪扶正的良好局面。